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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仓市试点先行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发布时间:2022-05-09 点击次数:972

        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3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将太仓市确定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试点先行县。为推进太仓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印发《太仓市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工作的通知》,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组建工作实施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下阶段,将聘请科研人员及技术骨干成立专家组,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技术指导、把关。
        科学编制方案、明确工作进度。依托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详细制定太仓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总实施方案,同时制定采样、样品制备与流转、样品测试、数据审核与汇总、全程质量监控、专题报告编制等分项任务实施细则,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工作时间表,把握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
        统筹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工作。克服防疫、保供、春耕等多重压力,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稳步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工作。目前,已组织编制了太仓市土壤普查试点经费预算方案,启动了资金申请程序,完成了土壤普查表层土调查与样品采集、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意向发布。下阶段,将根据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尽快完成招标采购工作,要求中标企业提前进驻完成健康监测,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质量控制。及时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人员技术培训,确保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技术要求。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立体式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过程科学规范、数据成果准确有效。
        距上一次全国土壤普查40年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我国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普查结果可为太仓市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等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作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试点先行县,市农业农村局将强化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进一步检验和完善普查工作流程、普查技术规程与方法,积极探索普查工作管理机制,努力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推进贡献太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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