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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落地

发布时间:2016-12-16 点击次数:2037

  日前,大连市政府第十五届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大连市完成了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污染问题防治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块拼图”。《工作方案》提出了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10条33款,共112项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大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16年6月,紧紧围绕让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一核心目标,我市启动《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和建议,历时半年终于在全省率先落地,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工作方案》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定了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通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努力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出台实施《工作方案》,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我市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工作方案,是顺应市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热切期盼的重要举措,是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先区”的重要保障。
解读“土十条”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明年要重点推进大化集团原厂址等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到202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2017年起逐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随着“土十条”的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工作方案全部制定完成。
  作为全国重要的重工业城市,我市石油加工、化工、制药、电镀等重污染企业众多,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极易受到影响。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市相继开展了全市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区域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初步掌握了全市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但由于布设点位少、时间跨度大,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调整,我市部分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搬迁,被污染的场地若未经治理修复直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再次开发利用,将带来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土好才能粮好,土安才能居安。针对土壤污染治理热点问题,《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了三个阶段目标、四大重点任务及2017年四项重点工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工作方案》确定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全面落实“土十条”和《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面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至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三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为了让政策更接地气,体现大连特色,《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提出了10条33款112项具体措施,共四部分重点任务。
  1.开展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污染地块详查;二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石油加工、化工、制药、电镀、焦化、制革、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以及垃圾填埋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2.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到2020年,完成国家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二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开展调查评估,逐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等的必要条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3.明确三项整治任务。一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限制工业园区数量;二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三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实施治理与修复规划,强化工程监管。到2020年,完成国家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指标。
  4.强化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激励政策,激励有实力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发挥市场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二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整合全市各类科技资源、加快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三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成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评估考核。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范围,将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对象及责任主体,并尽可能量化要求,《工作方案》后面附3个附件,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园区及企业名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明年要重点推进大化集团原厂址等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我市将在2017年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全面实施“土十条”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众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将为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2017年,我市环保、农委、国土等部门,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共同启动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实施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签订“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初对各地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2020年进行阶段性目标考核。2017年底前,各级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2017年起,我市将逐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于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重点推进大化集团原厂址、松辽化工原厂址、瑞泽农药原厂址等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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