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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土壤防治任务表 地方治土行动计划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16-12-23 点击次数:1818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的主体,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目前,按照要求,部分省市结合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实际情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土壤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为主线,相继制定并发布了工作计划或方案。那么,这些地方都明确了怎样的目标?其中有哪些亮点?文章以吉林省和深圳市两地为例,进行分析解读。
  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
  保护黑土地 筑牢大粮仓
  《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近日出台,力争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稳中有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保障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可持续发展。
  有区别的土壤保护任务
  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问题。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综合治土、污染担责”的原则,行动计划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综合防治体系,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出发点,主要实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开展西部地区土壤生态修复,推动东部地区土壤生态功能提升,强化实施土壤分类别、分用途管理,严格重点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抓好土壤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等7类20项任务。
  据了解,吉林省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比国家“土十条”新增加了东、中、西部有区别的土壤保护任务,突出“一个核心”,即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抓住“两条主线”,即以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管控为主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有区别地保护好“三大区域”,即以提升中部黑土核心区土壤功能、改善西部土壤生态环境,优化东部土壤环境系统为重点,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吉林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旗威表示,行动计划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中部黑土地核心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保障黑土区土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将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
  更加注重突出本省特点
  这个行动计划在保证国家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突出吉林特点,坚持保护优先,实施综合治土,确保任务条目落到实处。
  根据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的自身特点,行动计划确定第一是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目标是稳中有升;第二是找准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结合实际,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对耕地和污染地块提出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按照用地类型、污染程度分别提出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措施,针对土壤环境监管重点污染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产粮油大县等。建立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的系统监管体系。
  同时,吉林省在保证完成国家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土十条”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建设内容、任务量和实施安排,逐级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实到行业部门、政府和有关企业。
  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行动计划为吉林省土壤环境保护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张旗威介绍说,比如制定并实施2016年~2020年度《全省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土壤培肥、耕地养护等工作。在农安县、榆树市、公主岭市、松原市宁江区等县(市、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程等。
  据介绍,2017年,吉林省将颁布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办法》,加强对耕作层土壤剥离保护工作;到2020年,逐步恢复土壤肥力,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2%以上,耕作层平均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黑土区耕地质量显著提升。
  张旗威表示,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吉林省今后工作重点要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指标。
  深圳市“土四十条”
  调查时段缩短 全面改善提前
  深圳市日前在广东省率先出台了《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9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工作任务,形成深圳“土四十条”。深圳市将全面统筹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打造安全土壤环境,实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2020年土壤风险得到全面控制
  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园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
  同时,2018年底前,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土壤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结合特区实际提前完成目标
  值得强调的是,深圳“土四十条”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又结合了深圳特区实际,对全力推动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进行了战略性部署。深圳“土四十条”具有体现地方特色上的“四个突出”,工作目标要求上的“五个提高”,任务完成时间上的“六个提前”的特点。
  四个突出:针对深圳市耕地面积少、建设用地占比高的特点,突出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点;针对深圳属于城区型水源地的特征,突出水质安全保障,增加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内容;结合深圳产业结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企业类型本地化,将电镀、线路板等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针对深圳市海岸线长、海岸带土地价值高等特点,提出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突出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等内容要求。
  五个提高:2020年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目标由90%以上提高至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由每10年1次提高至每5年1次,调查频率提高1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增加了对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兼顾了园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增加了责任主体委托的专家评审环节和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咨询论证环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控制目标,增加了铜、镍排放量控制要求。
  六个提前:比照“土十条”的要求,提前1年至2017年底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提前1年至2019年达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90%以上目标;提前2年至2018年底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提前10年至2020年达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以上目标;提前12年至2018年达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目标;提前20年到2030年达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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