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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部门联动 今年启动土壤污染详查

发布时间:2017-01-20 点击次数:1983

  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今年环保部门将会同国土、农业、卫生等部门,共同启动全市土壤详查。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覆盖各种土地类型。通过土壤详查,掌握全市土壤环境状况。
  土壤详查2010年底完成
  时间上,2017年启动全市土壤详查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详查工作。根据重点详查分为两个阶段, 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掌握农用地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以后,本市将每10年开展一次土壤详查工作。另外,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覆盖各种土地类型和区域。目前,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已布设195个监测点位。
  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
  自2014年起,本市正式启动了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管理作。市环保局制定管理规定,通过制定完善场地评审材料收件流程,保障了从收件到完成专家评审的有序进行,通过组织场地文件专家论证评审和备案,加强对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了场地文件专家论证评审、文件资料备案和治理修复现场监管,有效防止了二次污染。近期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评审,明确治理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修复。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要做这些事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对土壤环境质量较好的耕地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进行合理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污染较重的耕地落实严格管控,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同时兼顾林地园地的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于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敏感用途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逐年更新;建立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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