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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项措施限时完成!江门将详查土壤污染状况

发布时间:2017-09-07 点击次数:1723

  日前,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透露了我国未来防治土壤污染的重点方向。新华社发

  2018年底,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据了解,目前江门还未对土壤污染问题有翔实研究,也缺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系统解决方案,为此,《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江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和主要工作,其中就要求,2020年前,江门将全面调查土壤污染地块分布情况,并按土壤污染程度实施环境分级分类管理。此外,今年7月份出台了《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为推进江门生态文明建设,打响土壤污染环保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谱写了新篇章。

  未来五年

  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4年4月,环保部、国土部两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为此,去年5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而这也成为我国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

  “目前江门还没有针对土壤污染做过细致的调查工作,也没有掌握翔实的土壤污染的数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江门土壤污染状况到底如何,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去做详细调查,而这也是江门环保“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了解,《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江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和主要工作,其中对土壤环境的保护较之五年前“笔墨”增多,相关规定也更为严格。《规划》提到,目前江门农村土壤环境因农药化肥影响甚大,工业土壤因污泥堆场、重金属排放等,造成了不少土壤污染。《规划》指出,未来五年,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规划》,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到2018年底

  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今年7月,江门为全面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出台了《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此外,在指标方面,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规划》还指出,未来五年将对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按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在企业用地使用方面,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有的相关企业需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

  实施措施

  89项具体措施都有完成时限

  具体工作应该如何做?《方案》紧紧围绕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内容,提出了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10条37款,共89项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主要包括以下10方面工作: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源头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推进治理与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实行差异化防控,落实重点任务;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土壤环境管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包括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责任、严格目标评估考核。

  在信息化方面,《方案》提出,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加强源头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包括防范建设项目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防工矿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

  同时,江门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包括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加强园地林地草地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包括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包括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职责,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编制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强化治理与修复过程管理。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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