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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2017-06-08 点击次数:2105

        托普云农-土壤仪器网6月8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深入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制定了《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围绕土壤环境详查、源头监管、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差异化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工作方案》突出了我市地方特色和主导方向,为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提供指南。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后,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意见收集,并邀请了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地质局、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5名专家召开了评审会。
        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工作方案》报告,认为该报告编制规范,内容全面,对加强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也提出《工作方案》应进一步突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并建议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尽快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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